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继承人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么

  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采用了书面或录音形式所立的遗嘱则不是口头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针对旁人的提问遗嘱人所作的摇头或者点头的表示,或者是以手势的形式来表达意思的情况。这种表示是否应认定为口头遗嘱存有争议。如将点头摇头和手势这种表示认定为口头遗嘱,此观点显然不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原意。因为遗嘱人用点头或者摇头的方式表示其意思时,是必须借助他人的提问行为才能完成,这并不完全是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极易曲解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使用手势的方式表达意思时,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手势的理解也有不同,也容易产生歧义。同时,点头、摇头和手势均没有以语言表达方式表示其意思,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口述的形式。二、口头遗嘱需要多少个证人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生活中,往往会发生各种意外,很多人对于意外是没有预料的,因此在意外发生时就不可避免的想要安排好身后事,有时候在环境限制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口头遗嘱的方式来安排身后事。口头遗嘱生效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发生危急情况时;2、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3、遗嘱见证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非继承人、受遗嘱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同时满足前3个条件,才可以做出一个有效的口头遗嘱。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录音遗嘱来使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律师建议,为保障遗嘱的有效性,立遗嘱人在做口头遗嘱时,首先需确保满足口头遗嘱生效的三个条件是完全具备的,同时注意在危急情况解除时,通过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或者录音遗嘱的方式再立一次遗嘱。由于口头遗嘱的订立是发生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因此要是该危急情况被解除了,那对应的该口头遗嘱也会被认定无效。之后若还想要通过遗嘱方式分配遗产,就还需要被继承人格外以其他的形式订立遗嘱。即使没有订立其他的遗嘱,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也不会再按照口头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
  
  
  
总结: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人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人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对于很多注册公司来说,最开始使用的注册地址都是租赁的,当然,租赁的地址存在一定的可变性,而当公司的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的时候就需要即时的进行变更。......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


·没结婚同居怎么分割财产
      没结婚同居怎么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女方出轨要离婚财产能分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多或少都会有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完全没有在一起的可能性之后,选择的只有离婚,离婚就面临着各种问题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尤其是重点之中的重点,分好了......


·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第二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一直不判的,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1)结婚的......


被继承人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