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案件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案件吗是公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了部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诉程序进行追诉,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可采取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方式。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量刑标准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认定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首先,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本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本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但是,往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往往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时(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搬迁时),当事人用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的方法阻碍执行,这既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又具有妨害公务的特征,通常认为,对执行人员使用暴力,目的是阻碍执行判决、裁定,因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恰当。拒不执行判定裁决是公诉案件也是自诉案件。在人民法院接收申请人申请后,会在七天之内给申请人回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进行立案处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驳回,并告知驳回的理由,自己根据人民法院的提示进行修改还可以仅需报案。
  
  
  
总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案件吗是公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了部分拒不执行判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2023年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18年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是主观心态上的认定,即成立赌博罪的主体在参加相关赌博行为时,往往都具有赚钱的心态;二是数额大小的认定,如果亲戚间为了联络感情,打一点小牌,那么这样的行为......


·婚内丈夫与小三同住算不算重婚
      婚内丈夫与小三同住算不算重婚一、婚内丈夫与小三同住算不算重婚?丈夫与小三同住一般不构成重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丈夫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3个月是合理期限吗?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3个月是合理期限吗?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


·工伤六级复发走哪些程序 一、工伤六级复发走哪些程序?
      工伤六级复发走哪些程序一、工伤六级复发走哪些程序?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


·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
      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您可能都听过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普通的老百姓眼中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个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是实际上在法律上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规定并不是这......


·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
      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一、放高利贷会不会涉嫌犯罪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案件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