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应当怎样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如何约定

  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当然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了试用期的话,就要按照相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来执行。那么对于企业来讲,应当怎样约定试用期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应当如何约定试用期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
  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职工享有哪些待遇
  
  (一)试用期的工资
  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试用期的约定必须要在相关法律的规定内,此时试用期期限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且有具体的期限限制。另一方面,在试用期内单位就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不能签订试用期合同。如果你对怎样约定试用期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总结: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当然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了试用期的话,就要按照相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来执行。那么对于企业来讲,应当怎样约定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法定离婚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法定离婚抚养费是多少钱?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怀孕女职工可以被降薪吗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借口女职工怀孕,虽然不会将其辞退,但却会对其进行降薪处理。相信您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权利是受到法律更多保护的,那从法律的规定来看,怀孕女职工可以被降......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内容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内容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一、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登记费用:1、继承权......


·律师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过程中,律师也是可以调查取证的,但此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若需要询问证人的话,那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过此时,律师询问证人的程序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


·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
      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对于各项违法犯罪实行严厉的打击。在法律的规定上对于各项法律的标准也在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着更新于完善。对于恐吓在法律上......


企业应当怎样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如何约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