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一、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1、首先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向散布者、散布平台提出删除要求;
  
  2、向公安机关、网络信息管理机关报案或投诉;
  
  3、能够确定侵权责任人的,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法典》关于人个人信息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 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总结: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一、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1、首先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向散布者、散布平台提出删除要求;2、向公安机关、网络信息管理机关报案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离婚后和新男朋友适合同居吗?
      离婚后和新男朋友适合同居吗你好解除婚姻关系后,又可以开始一段新的婚姻了,还是随你个人,随缘分的没人可以指责你、干涉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二、法院起诉离婚居住多久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可......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厦门工伤赔偿标准规定职员受了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作为赔偿,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


·民事诉状受理后多长时间能开庭
      民事诉状受理后多长时间能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


·诉讼时效中断报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报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


·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时候刑事案件当中受害者的家属、证人或者其他相关人等都有可能参与到了辨认的过程当中,像是您在影视剧当中见到的对不明的尸体进行辨认的桥段,这就是属于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尸体进行辨认的一......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


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