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能说话的病人怎么立遗嘱?

  不能说话的病人怎么立遗嘱?可以办理公证遗嘱,也可以由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下进行代书遗嘱处理,但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另外,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是什么怎么认定的?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中国《民法典》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民法典》未作正面规定,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的有效构成要件,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才可以使得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对于不能说话的病人,也需要对其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认定,如果不具备上述能力的,那么遗嘱是无效的。
  
  
  
总结:不能说话的病人怎么立遗嘱?可以办理公证遗嘱,也可以由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下进行代书遗嘱处理,但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金华办理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金华办理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可能很多人觉得在不同的地方进行专利申请的,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不同的,这样的想法显然是不对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申请专利的费用全国都是统一的,因此金华办理......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一、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


·对方均无土地承包证纠纷该怎么解决?
      对方均无土地承包证纠纷该怎么解决?土地承包是一个广为人熟知的话题了,特别是缺少法律意识的农民来说,若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经常处处碰壁,可谓是步步艰辛。那么,对方均无土地承包证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样品买卖指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样品买卖指什么?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以约定的货物样品决定标的物质量的买卖,出卖人应交付与所保留的样品有同一质量的标的物的买卖。民法典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如下:(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执行配偶是否需要偿还?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执行配偶是否需要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当事人个人偿还的,配偶并不需要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不能说话的病人怎么立遗嘱?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