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 二手房面积差能退房吗?

  一、 二手房面积差能退房吗?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退房的,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合同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文件,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方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方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卖方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方已明知瑕疵的,则卖方不承担责任。二、退房时违约金是怎么认定的?1.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违约金的多少有约定,则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2.合同有条件履行,则必须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3.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买房合同。4.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5.买房前,可让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对自己是否符合银行贷款进行预审,可把风险降到最低。6.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应该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未来有可能会出现的政策,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统统考虑进来,并针对这些变化,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7.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违约金的多少有约定,则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8.合同有条件履行,则必须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9.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买房合同。10.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1.买房前,可让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对自己是否符合银行贷款进行预审,可把风险降到最低。12.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应该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未来有可能会出现的政策,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统统考虑进来,并针对这些变化,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二手房交易时,需要首先履行双方的知情权,并就有关情况协商认定和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一方存在隐瞒房屋的面积,那么后期发生矛盾纠纷是需要赔偿处理的,另外购买方也需要按照规定来约定相关事项,避免造成后期的矛盾难以进行界定。
  
  
  
总结:一、二手房面积差能退房吗?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退房的,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合同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如何区别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
      如何区别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


·一、机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机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机动车出交通事故不能协商处理的抓紧时间报警。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


·证据三性的意义是什么?具体有什么作用?
      证据三性的意义是什么?具体有什么作用?在所有的诉讼活动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具,空辩双方是通过证据向法官证明自己的,而法官也是通过证据来分辨事实的真相的。当然,证据之所以可......


·侵权责任法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


·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始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使濒危的动植物不至于灭绝是我们维护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保护生态平衡,我国将破坏、残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定罪。那么非法加......


·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
      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一、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工作时间玩忽职守的处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


一、 二手房面积差能退房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