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应该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由国家或政府部门统一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不见得所有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都是一样的,而在交通事故中光是维修车辆的费用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撞到的是上千万元的车,车辆维修费可能就得几十万。
  
  
总结: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应该按照以下规定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


·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


·渔业行政处罚的立案程序有哪些?
      渔业行政处罚的立案程序有哪些?中国拥有的广阔海洋领域也使得渔业开始在近年来逐渐发展昌盛,渔业作为经济领域中的一种行业也受到行政机关的监管,对于渔业中出现的各种违反行政法规的现象也......


·一、出轨跟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一、出轨跟财产分割有关系吗?出轨和财产分割没有关系,除非造成严重后果。【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年限的理解误区有哪些?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年限的理解误区有哪些?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所以建设在土地上的房屋与土地之间的关系让人有些难以区分。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这是您都认可的事实,但土地......


·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算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算土地出让金一、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算土地出让金?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