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一般买房子首付交给谁?

  一、一般买房子首付交给谁?
  
  一般是需要交给开发商或者是二手房主;一般银行 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知“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道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二、申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
  
  三、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账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一般来说,如果进行贷款购买房屋的话,贷款首先是交给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的话,那么就把贷款交给该房屋的原有房主。如果需要进行贷款,首先需要通过银行的审核才能够进行贷款。如果在征信上有一定问题的话,可能在进行贷款申请时会有问题。
  
  
总结:一、一般买房子首付交给谁?一般是需要交给开发商或者是二手房主;一般银行首付比例规定如下: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方起诉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很多人认为只有协议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但其实不管是在哪种离婚方式下,当事人都是要提供相应材料的,而因为实际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就必然会出现要求提供的材料不一样。那一般起......


·在我国溢价期权是什么意思
      其实溢价这是在基金市场当中比较常见的,而且专门针对那些比较封闭型的。有些局外人觉得溢价实际上就代表着该证券的投资价格是有所升值的,其实,溢价也是存在着一定的涨幅空间的。一般投资者都......


·合肥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久?
      合肥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久?一、合肥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久?1、在购买的商业房或商品房有抵押贷款或者其他抵押时,抵押权人会要求抵押人去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有公信力,在房主不偿还贷款......


·妻子起诉离婚时怎么办?
      妻子起诉离婚时怎么办?起诉离婚是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如果男方不想离婚,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呢?往下看,也许就会知道怎么办了。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


·哪些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最高人民法
      哪些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


·法律规定上海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规定上海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


一、一般买房子首付交给谁?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