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仲裁不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仲裁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5、重复起诉不予受理(一事不再理)——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法律规定哪些仲裁裁决可以不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正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没有什么异议的话,就应该按照仲裁裁决书执行,针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所引发的争议,如果人民法院决定不予受理的话,也一定会明确的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所以根据法院的通知再另行做其他的准备工作即可。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的仲裁也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不仅仅是包括劳动的仲裁,还包括一些其他方面的仲裁,一旦发生的话就必须要处理。但是仲裁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跟诉讼也一样,如果原告跟被告之间不适合不予受理。
总结: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仲裁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是多久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
·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如果公民有起诉离婚的打算,除了要知道自己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外,同时还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不然就有可能导致法院不受理。那通常一方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
·检察院批捕不提审犯罪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不提审犯罪嫌疑人吗?一般不提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
·信用卡还不上承担什么责任?
信用卡还不上承担什么责任?1、被催款骚扰欠别人债的,总是无法避免受到催债的骚扰,欠银行的也不例外。(1)第一步是电话通知,前几次的电话通知一般会由信用卡客服中心客户进行电话通知。(2)如果......
·对于一方存在重婚怎么定罪?
对于一方存在重婚怎么定罪?对于一方存在重婚的可以定重婚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
·财产遭到损害的侵权之诉的时限是多久?
财产遭到损害的侵权之诉的时限是多久我们每个人对于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都有支配的权利,在财产遭受到损失的情况下也最直接的能够引起我们的注意,所以结合财产遭受损失的具体原因选择不同的解......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仲裁不予受理?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