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警队定责任一方不到场有影响吗?

  交警队定责任一方不到场有影响吗?1、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警勘察现场,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后作出,即使对方当事人拒绝到场,交警有权利,也应该作出事故认定2、车祸伤者不肯去交警大队结案的,交警大队可以按规定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4、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5、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虽然调解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但是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开始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终结调解。6、可见,损害赔偿调解程序的终结,公安机关也有主动权,从调解开始,公安机关的调解时间为10天,在伤者无法与肇事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结调解。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综上所述,损害赔偿协终结日期是,在调解开始后10内终结调解,被保险人在180日内,没有向保险公司提交证据,提出申请赔偿请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结:交警队定责任一方不到场有影响吗?1、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警勘察现场,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后作出,即使对方当事人拒绝到场,交警有权利,也应该作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上诉二审什么时间开庭?
      上诉二审什么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


·民法总则高空坠物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很多时候因为一些小事或者自然现象的原因都有可能导致高空坠物的发生,所以高空坠物的发生是令人防不胜防的,而且也是非常容易导致受害人受伤的情况的,在我国的......


·自首坦白立功区别是什么?
      自首坦白立功区别是什么?坦白与一般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与特别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所供述......


·鉴定意见是直接证据吗
      鉴定意见是直接证据吗一般来说,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强,对案件具有直接的关系。而鉴定是指在某案件中,各个专家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专业研究,从而得出的专业意见。那么鉴定意见是直接证据吗?关于......


·正当防卫与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与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


·离婚之前单方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之前单方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之前单方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新婚姻法离婚前债务一方不认同时,首先要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再者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笔债务只有经得......


交警队定责任一方不到场有影响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