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 承租人不知道二房东提高房租合法吗?

  一、 承租人不知道二房东提高房租合法吗?合法的,二房东可以直接与承租人协商相关租金,并不需要征求房东的同意。但二房东在对房产进行租赁时,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二房东有没有转租的权利,必须经过大房东授权有权利转租,因为大房东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租房的时候没有大房东的签字或声明,则大房东有权要求搬出去。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对于二房东提高房租的行为,属于正常的租赁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合法的签订合同来进行明确规定,但如果二房东没有获得房东的授权而存在私自租赁的行为,那么承租人是可以对抗二房东的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总结:一、承租人不知道二房东提高房租合法吗?合法的,二房东可以直接与承租人协商相关租金,并不需要征求房东的同意。但二房东在对房产进行租赁时,需要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随着现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公司会发展子公司、分公司来进行对外扩张,扩大规模。对于分公司而言有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有招工的权利可以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


·挪用资金罪认罪辩护词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认罪辩护词是怎样的挪用资金罪罪轻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又:案件应当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案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有其他酌定从轻情节的例如:被告人未将......


·北京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有哪些
      北京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有哪些?患者到医院治疗过程中,如果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误或其他原因从而使人身或精神受到损伤,可以要求医院对自己的损害进行赔偿,这就会涉及到医疗过错的鉴定,法院会根......


·坐无证驾驶的车什么罪
      坐在无证驾驶车上的乘客,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是犯罪。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都需要有一个质保期,不能说还没用多久就出现了什么问题,这样的话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为了规范各建筑工程的质保期,我......


·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一
      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保护。那么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


一、 承租人不知道二房东提高房租合法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