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要看缓刑期间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成功的缓刑,即缓刑遵守了法定义务,表现良好,缓刑期间没有被发现依法应撤销缓刑的情形,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注意: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说明犯罪分子没有被执行刑罚,此时也无须执行,但其有罪判决的宣告仍然是有效的,即犯罪分子是曾经受过有罪判决的人,具有刑事前科。但是在战时缓刑中,如果犯罪的是军人确有立功表现,法院应当完全撤销原判刑罚,对行为人不视为受过有罪判决和不视为有刑事前科的人。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就按判决前犯数罪进行并罚。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一般是针对于犯罪情节较低,有悔罪表现的,已经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相关犯罪嫌疑人所进行判处的刑罚。只要在缓刑期间没有进行犯罪那么犯罪嫌疑人被进行执行原有的处罚。但是如果涉及到在缓刑期间有犯罪情况发生的话,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判处附加刑,并且必须进行执行。
  
  
  
总结: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要看缓刑期间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冷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冷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冷家暴起诉离婚需要遵守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立案→开庭审理→判决离婚的程序。1、原告向人民......


·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需要注意什么发票盖章10大常见问题需要注意什么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


·看守所最晚多久开庭
      关于刑事案件的开庭的信息,无法准确获悉。当事人应该关注法院的公告,因为不是所有案件都属于公开审理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股权转让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虽然我们能够了解股权转让是对于公司来讲的,那么如果它与非法集资进行区分的话,可能有些人就不知道了,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根据有关的说法,非法集资属于非法的行为,而股权转让以及......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近年由于很多问题,导致医疗纠纷频发,医患问题越来越严重了,由于医患问题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了,如果出现医疗纠纷,在医院和患者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这时......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