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分配遗产的时候会少分。《民法典》规定,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行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如果未尽赡养义务,但未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但子女为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或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相对较少,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
  
  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二、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未尽赡养义务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有些子女不仅是不赡养父母,可能对父母的所作所为已经上升到了虐待的程度,这些子女没有权利继承遗产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单纯不赡养父母的,不能绝对的说就一定无权继承遗产。
  
  
总结: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分配遗产的时候会少分。《民法典》规定,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南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南京做工伤鉴定的是在劳
      南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在南京做工伤鉴定的是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之后的60天之内才能出结果,不排除最长可能需要等90天,遇到这种特殊情况的是因为鉴定专家对于鉴定结论存在着争议,没有......


·有一个证人证言法院就能判刑吗
      一般情况下和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证人,其提出的证言证明力都比较小,一般法院不会采信。但是如果能够和其他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也是有可能被法院采信的。还有就是如果和犯罪......


·法律规定盗窃未遂不构成犯罪吗?
      一、法律规定盗窃未遂不构成犯罪吗?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未遂也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盗窃未遂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交通肇事罪对工作有影响吗?
      交通肇事罪对工作有影响吗?如果当事人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被相应的处罚的话,那么就会有一定的影响,今天我们讲述一下,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的话,会对找工作有影响吗?根据有关的说法,这种......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在生活中,如果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又应该......


·怎样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如何约定
      怎样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如何约定一、怎样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在约定违约金时应以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基础,根据《......


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