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λ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λ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除提供一般证......


·民事诉讼活动中举证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活动中举证后多长时间开庭?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开庭时间与举证期没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所有犯罪都有单位犯罪有哪些特点?
      所有犯罪都有单位犯罪有哪些特点?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


·法定继承权有时效规定吗?
      法定继承权有时效规定吗?1、“继承权没有期限,但是继承权纠纷起诉有期限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


·抢注册商标行为有哪几种?
      抢注册商标行为有哪几种?(一)抢注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