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为什么要实行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
1.创建新农村,改变原有的“脏、乱、差”的面貌。
以前,在农村建房没有什么规定,都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建哪儿就建哪儿。这样就造成了不美观、不方便的情况,而且还常出现因为建房的矛盾,邻里破口大骂、大打出手的情况。
2.对于之前没有宅基地的新生代农民也可以分到宅基地。
如果允许出现一户多宅,那么新生代农民去哪里分到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呢?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可是人是会一直都有的。
3.进城农民可获得优惠政策。
对于已经进城买房的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能获得更多优惠政策,包括退出后的补偿以及低息贷款等,不用再担心宅基地荒废的问题。
而且农村村民退出多余合法确权的宅基地的,按照当地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付农民个人部分的80%予以补助;使用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退出合法确权的宅基地的,按照当地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付农民个人部分的60%予以补助。
这么做肯定不是说让农民吃亏的,而且对未来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还是大有好处的.
注:“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
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申请第二处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则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当然“一户一宅”的目的在于限制农村村民一户在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情况下申请第二处宅基地,但是并不限制村民一户拥有两张或者两张以上的宅基地使用证。
总结:1.创建新农村,改变原有的“脏、乱、差”的面貌。以前,在农村建房没有什么规定,都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建哪儿就建哪儿。这样就造成了不美观、不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网贷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网贷的钱还不上怎么办一、网贷的钱还不上怎么办?1、网贷平台会派人不停的向你催要贷款,在你还清之前这个期间很长。2、如果网贷平台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你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
·起诉婚姻离婚
起诉婚姻离婚,望文生义,就是人民法院经过发布布告免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婚姻中某方被判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经过发布公告铲除他们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办......
·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关系是怎样的
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关系是怎样的1、有实际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是客观、现实存在的,而不是假象可能会发生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包括构成犯罪的不法行为,也包括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苏州市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
一、苏州市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
·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一、民间借贷采用的形式有哪些1、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
农村为什么要实行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