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

  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近尾声,正在处于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合库、数据库验收阶段。那么有网友咨询有“双份地”的人怎么确权?让我们一起来看吧。
  
  一、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
  
  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后,一些得到“双份地”的人将被呈现在“众目睽睽”之下。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规定,农业人口只能享受一份承包地,所以需要交回一份承包地。
  
  交出一份土地后,才能参与土地确权。
  
  这就需要一份经县、乡、村三级主管部门确认的无地(自愿交回)土地证明,在一方确认无地或自愿交回土地后,另一方的承包地才能确权,才能为其颁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否则是不能给其土地确权。‘
  
  二、土地确权数据何苦程序
  
  土地确权数据合库是这样程序:首先由各县级将数据信息汇交到市级,然后再由各市级将数据信息汇交到省级,最后由各省级汇交到国家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合库后,通过网络可以一目了然知道每个承包户具体承包地块名称、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土地承包共有人信息、家庭人口信息等。
  
  过去由于网络不发达,农业人口及土地承包信息不能共享,导致一些出嫁女或外迁人口在原户口所在地有一份地,在新居住地又分有一份地,这相对于普通农民及未分到土地的新增人口来说极不公平。
  
  
总结: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近尾声,正在处于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合库、数据库验收阶段。那么有网友咨询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什么是犯罪及构成条件?
      什么是犯罪及构成条件?犯罪,是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有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


·一、法律规定继承方式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


·四川省司法鉴定条例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条例,是用来管理司法鉴定的,用于更好的保障司法鉴定的顺利进行,做出公正公平的结果。那么,四川省司法鉴定条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有什么需要我们特别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


·一、房产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一、房产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没有房产证的话,无法公证遗嘱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


·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
      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一、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么样的?(1)、伤情诊断(2)、住院治疗(3)、出院手续(4)、伤残评定(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6)、医疗核损。医生对伤者进行......


土地确权有“双份地”的人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