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15天。《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二、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三、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对继承权的问题,是否要办理公证继承人自己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如果自己本身就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也没有立遗嘱,那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没有公证书他人也不能侵犯。
  
  
  
总结: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15天。《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有哪些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1、致伤因素多,伤情复杂在交通事故中,致伤过程复杂多变,可能发生撞击、碾压、挤伤、燃烧、爆炸等一系列伤害,同时还可能因安全带、气囊及有毒气体泄露等导致继发......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对诉讼发生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在一审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的函,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


·集中关押单独编队在哪里进行?
      集中关押单独编队在哪里进行?在监狱行为,集中关押和单独编队行为都是在服刑期间进行的,集中关押显然是属于我国司法审理和司法判决过程中的一种手段,主要的目的在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仅有社保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劳动者也可以搜集并提供其他材料: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


·抗辩权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抗辩权之间的区别有哪些?众多债务关系中存在一种互相负有债务的关系,在这种债务关系中债务当事人双方拥有抗辩权,抗辩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每一种抗辩权无论行使条件还是范围都与其他抗辩权......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