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承担

  现如今发生交通事故的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协商解决,情况严重者由交警等来解决,车损比较严重的就会叫拖车来拖走以方便取证和保证交通畅通,相应的就会产生拖车费,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承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中产生的车辆拖车费和停车费是按照事故责任分担的,比如在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也应当承担对方的拖车费和停车费;如是责任各负一半,则双方各负责自己的费用。拖车的费用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物价局。
  二、交通事故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6)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7)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8)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9)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0)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
  (1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通过上述《行政强制法》我们知道了交通事故的每一项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及时的进行取证协商解决,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承担应该视责任情况而定,一方全责的缴纳拖车费,双方都有责任的都需要负责。我们也要注意事故扣押的其他物品的相关规定以便遭到损害。
  
  
  
总结:现如今发生交通事故的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协商解决,情况严重者由交警等来解决,车损比较严重的就会叫拖车来拖走以方便取证和保证交通畅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土地使用证户主父亲过世需要变更吗?
      土地使用证户主父亲过世需要变更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


·交通事故中怎么确定当事人责任
      不管是单方交通事故,还是多方交通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在交通事故中应该怎么确定当事人责......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出现合同违约的时候,那么才有可能需要违约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是属于违约责任当中的一种,而并不是只有支付违约金一种方式。但就合同赔偿的额度,其实也是有限制......


·当事人起诉侵权要多少钱?
      当事人起诉侵权要多少钱?一、当事人起诉侵权要多少钱?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


·民事诉讼法院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我国的民事纠纷在得不到响应机关和部门的积极解决时,我国的相应当事人可以见这类事件进行诉讼解决,这类案件的相关法院管理一般归被告方的当地法院进行相应管理。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法院归属问......


·对于抢劫杀人如何定罪处罚
      抢劫杀人如何定罪实际生活中,有些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中又故意杀害他人的,对于这类抢劫杀人的案件的定罪处罚要视具体情况:(一)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承担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