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老人房屋立遗嘱怎么才有效

  老人房屋立遗嘱怎么才有效
  
  一、老人房屋立遗嘱怎么才有效
  
  只要符合法定的遗嘱格式,老人怎么立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______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______
  
  3、其他说明事项:______
  
  本遗嘱一式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保存。
  
  立遗嘱地点:______
  
  立遗嘱时间:公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________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二)、自书遗嘱的其他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
  
  4、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在中国很多人都是在自己年纪大的时候,或者是自己生病的时候再立遗嘱。在这里告知大家一下,立遗嘱一定要趁年轻,这样对谁都好。再或者是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直接把自己的财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也可以,省了立遗嘱了。
  
  
总结:老人房屋立遗嘱怎么才有效一、老人房屋立遗嘱怎么才有效只要符合法定的遗嘱格式,老人怎么立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怎样的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怎样的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在绑架时,绑架罪想象竞合犯吗
      ?一、在绑架时,绑架罪想象竞合犯吗如果绑架者实施绑架行为的时候,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成立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想象竞合是行为人的一个不法行为,侵害了两个以上法益,触犯了两个以上罪......


·投诉工商局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投诉工商局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权利人的举报不同于其他人的举报,其真实意思表示是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这也是一种对其民事权利进行保护的请求,只不过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提出,其并未放弃对......


·监视居住后还会批捕吗?
      一、被监视居住后还会批捕吗新《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


·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
      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一、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


·双方打架定寻衅滋事会被怎么判?
      对于参与打架的当事人,派出所会先带回去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之后由检察院发起诉讼。有时候,检察院会以寻衅滋事罪名起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做出判决。那么,双方打......


老人房屋立遗嘱怎么才有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