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侵害身体权有哪些 侵害身体权有哪些行为一、侵害身体权有哪些行为(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两个人因为一些原因而只能收养一个孩子的情况。那么在正规的收养之后,如果有一个人想结束这种关系,他没有得到和他有着这种关系的人的同意,这时候可能就要通过法律了。第一、......
·劳务关系是否等于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是否等于劳动关系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
·在现实生活中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民事经济活动的往来,双方当事人时常会出具欠条等债权债务凭证,以表明双方当事人因为先前的民事活动关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呢?欠条的有限期即是指......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
·司法鉴定的基本要求原则是什么 民事纠纷事件出现后如果无法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问题的话,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了,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话有可能需要涉及到司法鉴定层面,当前还有很多人对司法鉴......
顾小东律师©Copyright 2007-2022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