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后怎么让证据不足而言

  醉驾后怎么让证据不足而言,如果醉驾证据不足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取证情况来依法处理醉驾是不可以也没有办法造假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钻法律的漏洞。一般情况醉驾的判定程序是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得到的调查结果来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近年来对于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相应的惩罚措施也愈加严厉。不过还是开车的朋友无视法律,最终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如果证据不足的,就不能进行定罪量刑。
  
  所以,如果醉驾证据不足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取证情况来依法处理:如果证明构成醉驾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则应依法法定程序来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证据仍不足的,则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首先要强调的是,醉驾是不可以也没有办法造假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钻法律的漏洞。一般情况醉驾的判定程序是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得到的调查结果来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要做的,就是用真实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醉驾。
  
  
总结:醉驾后怎么让证据不足而言,如果醉驾证据不足的,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侦查取证,并根据取证情况来依法处理醉驾是不可以也没有办法造假的,千万不要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专利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二)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第六十......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子女不赡养老人不一定还可以分割房产,这是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形会必然丧失财产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


·案件在开完庭交罚金会缓刑吗
      案件在开完庭交罚金会缓刑吗可以从轻处理,但不一定是判缓刑。(1)如果是罚金这主要看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如果危害不严重,可百以判缓刑也可以判实刑的。(2)缴纳罚金就成为衡量罪犯是否有悔罪表......


·一、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应当做哪些工作?
      一、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应当做哪些工作?1、停车确认受害者的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并下车返回肇事地点,确认受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决不应自认受害者伤情轻微,能够自理,就不停......


·如何办理失业金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
      如何办理失业金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


·一、当事人起诉离婚一审会判吗?
      一、当事人起诉离婚一审会判吗?根据审判实践,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判离,除非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


醉驾后怎么让证据不足而言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