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土地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
  
  1、无地少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
  
  这一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二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之时,个别农户因种种原因,将其承包地部分或全部退回发包方,现又向集体要回承包地;三是人口变动后承包方主动退回或被集体收回承包地,现在又重新要回承包地,涉及人口有大中专毕业生、到城镇或大城市居住的原村民、在婆家没有得到承包地的出嫁姑娘等。
  
  2、由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
  
  这种情形主要是因为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即使有土地流转合同,但对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规定不明确,随着土地预期收益的变化,单方要求终止承包合同、提高土地流转费用等。
  
  3、由于基层组织违规操作而引发的纠纷
  
  如个别村庄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时,发包方未按当时“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承包地作适当调整,导致人均承包地面积不均,现在承包地少的农户强烈要求重新发包承包地。有的基层组织借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引进项目之名,强行流转农户承包地,甚至私下卖掉土地使用权,矛盾随着土地预期收益提高而激化。
  
  土地纠纷应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总结:土地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1、无地少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这一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二是在第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事法律的鬼规定如是受害人想要提出申请刑事抗诉请求就必须在拿到判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定什么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定什么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可以定为绑架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


·抚养费是关系着孩子的生活质量和良好教育的一个基础
      抚养费是关系着孩子的生活质量和良好教育的一个基础,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时候是有孩子的情况的话,为了避免产生一些不需要的纠纷,需要双方通过一些文字协议来约定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支出。对于离......


·诈骗47万37天批捕能取保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土地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