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
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交通事故起诉费怎么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总结: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安置房和商品房相互叠加存在的,不过如果说想要上市交易安置房的话,对于安置房还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我国公......
·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医院对于平常老百姓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地方,它承载人的出生和死亡,代表着希望和毁灭,总而言之,医院的运行对公民来说十分重要。而近年,一些医疗事故也......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依旧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法律的判决来决定子女由哪一方进行抚养,但另一方仍旧需要支付抚养费,......
·关于非法集资的处置方法的规定有什么?
在网络中出现了许多非法集资挂着投资的名号到处骗取老百姓的血汗钱,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公众们都十分痛斥非法集资。而国家对非法集资这种犯罪行为也有专门的处置方法。下面就随我们一起看看关于非......
·转继承的客体
转继承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之前,被转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财产性权利,具有债权的性质,因此可以成为被转继承人的遗产,即转继承的客体......
·外伤司法鉴定过程是什么
由于某种原因,受外伤的情形也是不少的,很多朋友在受伤以后就希望能够及时的得到治疗和赔偿。至于如何赔偿,需要一定的判断依据,这个依据就是司法鉴定,根据外伤司法鉴定过程就可以得到一个客......
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