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为什么会出现一户多宅 哪些情况下不用退出多的宅基地?

  造成“一户多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祖辈遗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没人居住但集体没有收回的。
  
  第二,新民居或农村新规划重新划分宅基地,而原宅基地并没有收回的。
  
  第三,农村家庭子女外出工作户口迁出前,在农村已经分户并申请的宅基地。
  
  农户出现“一户多宅”,在土地确权中多出的宅基地不给予确权登记,原则上必须退出多出的宅基地。但有以下二种情况可以不用退出。
  
  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除继承外,农户不能申请第二处宅基地。由此可以看出,农户在继承祖辈遗留宅基地的同时,还可以拥有第二处宅基地。
  
  第二,农村家庭子女户口迁出前,已经申请了宅基地,由于户口迁出,宅基地和住房交给了父母,农村父母等于拥有了多处住宅。这种情况的第二套宅基地不予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为私人财产。根据宅基地改革试点的工作来看,农户可以对多出宅基地进行有偿流转或退出,也可以等到房屋自然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以上两种情况的农村宅基地可以不用退出,但宅基地是否在确权范围内,还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来判定。另外,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结束,土地管理法将重新修订,届时,将会对农村宅基地的归属出台新的制度。
  
  
总结:造成“一户多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祖辈遗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没人居住但集体没有收回的。第二,新民居或农村新规划重新划分宅基地,而原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后,单位会委托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做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可以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后,会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的话,经过工伤认定,职工......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刑事犯罪因果关系,在法律当中规定的是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关系是一种社会现象的变化引起了另一种社会现象的变化,表明这两种社会现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在线咨询 >一、股权折价转让是什么?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一、股权折价转让是什么转让价格与注册资本金等值属于平价转让,高于注册资本金属于溢价转让、低于就属于折价转让。二、股权折价转让,章程出资金额需要修改吗根据公司法......


·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一、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第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


·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年
      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年法律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


·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


为什么会出现一户多宅 哪些情况下不用退出多的宅基地?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