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分居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分居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一、分居离婚的程序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分居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三、分居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就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须经过下面三个程序: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总结:分居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一、分居离婚的程序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空置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
      空置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房子空也要交物业费。如果买的房子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而申请减免时,也是有基本规则的。要......


·抵押率是什么?
      抵押率是什么,抵押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一、什么是抵押率抵押率又称“垫头”,是抵押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与抵押物估价价值之比,不要弄反,比如房子贷款80万,房子估价100万,则抵押率为80%。合......


·一、情人没有出过抚养费合法吗?
      一、情人没有出过抚养费合法吗?可以,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
      期房因为它较为便宜的价格而更受普通民众的欢迎,购买期房就需要办理期房抵押,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不禁让您产生怀疑自己是否受到了欺骗。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办理期房抵......


·精神病在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在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具体有那些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具体有那些规定?在建设工程中,质量是检验工程合格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质量的好坏和老百姓的生活紧切相关。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为此国家对工程质量符合......


分居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