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以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和药品可以授予专利权。
  
  5.动物和植物新品种。培育和生产动植物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二、专利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要及时。
  
  因为专利申请的新型性和创造性都是与申请日有关的,晚一天申请,这一技术被别人公开的机会就会大一分。而且,专利权是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所以,可能只是因为申请日比别人晚了一天,在后申请的人就要受制于在先申请的人二十年。
  
  2、专业人士处理。
  
  专利对质量的要求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因为只要有人能把你的专利权推翻,就意味着你会前功尽弃。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这主要是因为术业有专攻。所以,不要试图自己去处理自己不擅长的问题。
  
  3、对代理人充分公开。
  
  专利的本质就是“以技术公开换取国家保护”。但大多数人都是既想申请专利又不想公开自己的技术。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讲这也不是不可以实现的,但这个目标实现起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因为专利法明文规定了专利申请文件必须“充分公开以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标准。作为专利申请人,最好不要自行隐瞒某些技术,而是通过与专利代理人沟通来实现这个目标,否则,一旦被认为是公开不充分,就很难挽回了。
  
  4、注意体系申请的时间安排。
  
  在一个大的课题研究中,是可以先后申请一系列的专利的,这一系列的专利申请之间是相互关联的。所以,这一系列申请可能就会有共同的发明点。如果时间处理不当,在先前的专利申请已经把这些共同的发明点公开之后再申请专利,那这个在后5、注意对外申请的时间和方式安排。
  
  要到国外申请专利,一般会首先在国内申请专利,然后通过优先权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通过优先权操作,可以实现部分内容的修改,所以是值得的。通过优先权到国外申请的时候,会涉及到PCT途径还是巴黎公约途径的问题。从费用上看,PCT途径可能会比巴黎公约途径多一些,但这仅仅是一种可能,甚至可能会比巴黎公约途径节省的多。针对具体情况的处理,要请专利代理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理安排。
  
  6、证书不等于保护。
  
  现在,很多的代理人总是以“保证授权”的承诺去承揽专利申请业务,这是不对的。因为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而不是仅仅是为了一个授权证书。授权证书是获得应有保护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虽然要得到应有的保护需要有授权证书,但有授权证书不等于就必然会得到应有的保护。所以,要注意,不要被那些“保授权”的代理人员忽悠了。
  
  7、申请专利应在技术转让发生前。
  
  这个应该不用多说了,因为如果在申请专利之前把技术告诉了别人的话,一旦别人给你传播了或者申请了专利,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8、申请授权后的专利转化应懂得利益共享。当前,非常多的专利技术其实是很有应用价值的,可是,却因为专利权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而一直无法付之于实际应用,主要的原因还是利益共享的思维不到位,专利权人和投资人都恨不得把挣到的钱悉数收入自己的腰包,这是很难合作的。因为合作必须是共赢的,利益单向流动的合作是不存在的。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总结: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一、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主要有哪些?
      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主要有哪些?在我国非澳门地区,组织、参与赌博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开设赌场的行为受到的处罚是更为严重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主要有哪些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否满足了......


·一、误工费时间怎么计算?
      一、误工费时间怎么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


·关于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
      关于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在我国起诉离婚什么证件需要?
      随着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发生改变。现在,夫妻之间的结婚离婚都追求的是双方意愿自由,不需要过多的考虑其他问题。不过,夫妻之间离婚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协议离婚和向......


·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


·立功减刑的合理性是怎么样的?
      一、立功减刑的合理性是怎么样的?立功减刑的合理性是我国刑法当中对于坦白从宽的体现,立功就意味着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的错误性,而且这种错误性体现在积极认罪和检举他人犯罪的情况之下,说明当事......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