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旧伤说新伤怎么办
故意伤害旧伤说新伤怎么办?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伤情状况不是以受害者的口头陈述为准的。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二、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三、故意伤害构成犯罪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公安机关在侦办故意伤害案的过程中,不管受害人是怎么说的,公安机关肯定要对故意伤害的原因、造成的结果依法进行调查的,所谓的受害人如果故意讹诈犯罪嫌疑人的话,司法机构也不会支持的。
总结:故意伤害旧伤说新伤怎么办?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伤情状况不是以受害者的口头陈述为准的。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
·养父与亲父孩子的抚养费是谁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之间只是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但这种拟制的抚......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行为犯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行为犯吗?违法发放贷款罪系行为犯或结果犯,即以侵害行为具备一定的情节或者发生一定的危害后果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果侵害行为未到达严重程度,则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具体?
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有哪些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权吗?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权吗一、《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可以回购股权吗?《公司法》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问题仅在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而无公司主动......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故意伤害旧伤说新伤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