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总结: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财产有什么规定?
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和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区分清楚很多的时候都会给夫妻造成矛盾,以至于最后闹到离婚的地步,所以在结婚之前要弄明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财......
·在丰县欠钱不还怎么办才合理
在丰县欠钱不还怎么办才合理一、在丰县欠钱不还怎么办才合理?欠钱不还可以先协商,协商无果的话可以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地区分类表
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常州市天宁......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能分吗?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能分吗?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不一定能分,无遗嘱,就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所以,有遗嘱指定孙......
·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是什么?
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是什么?对我们来说,遗失物遗忘物两者单纯看起来意思差不多,但实际上却有着本意上的差别。“遗失物”从“无”到“无”,“遗忘物”从“有”到“无”,国家刑法对于这一......
·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
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因为很多复杂的经济社会原因,有很多非法同居的现象,在同居关系破裂之后,可能会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呢?我们搜集了一些......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