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应当积极的配合交警部门人员的工作,毕竟对于员工来说的话,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是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所以肯定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了之后才能够决定是否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处理?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国家对于职工的保护力度是非常大的,比如说法律当中规定工伤的赔偿范围,包括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的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的报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会对此情况进行工伤认定。
  
  
  
总结: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应当积极的配合交警部门人员的工作,毕竟对于员工来说的话,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交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什么人可以成为委托人?
      什么人可以成为委托人?第一节 委托人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


·场地出租无偿提供场地使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场地出租无偿提供场地使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场地出租无偿提供场地使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场地租赁是为了小区的住户服务,无偿地为......


·什么是代书遗嘱
      什么是代书遗嘱一般来说,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通常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当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时,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他......


·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哪些?一、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以是否存在过错作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唯一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


·拘留又去看守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拘留又去看守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拘留又去看守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此时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需要对此进行其他的强制措施。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


·一、新员工辞职是否可随时走人?
      一、新员工辞职是否可随时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