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在网上申购
  
  想要申请共有产权房,有很多方式,大家可以在政府指定的网站来申请共有产权房。在很多城市,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制度。如果大家想要申请共有产权住房需要关注所在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获取申请编码
  
  大家申请共有产权房后,就要等待获取申请编码了,有了骗码就可以继续进行了。通常来说,在申购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会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如果是可以通过的话,那么申请人就会获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在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也可对结果申请复核。
  
  3、摇号配售
  
  括号配售是很公正、公平的,被摇到的人就可以选房子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摇号配售,先按照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摇号中选的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若有放弃的家庭,则由之后的家庭依次递补。
  
  4、复核并签订购房合同
  
  到这步基本就能确定已经申请到了共有产权房,大家可以继续办理购房手续了。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通过之后,便可最终签订购房合同。
  
  
总结: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1、申请人在网上申购想要申请共有产权房,有很多方式,大家可以在政府指定的网站来申请共有产权房。在很多城市,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一、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地域管辖:(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


·刑事代理和辩护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代理和辩护的区别是什么(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老板跑路了报警有用吗
      老板跑路了报警有用吗一般情况下,警察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处理。对于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其优点是:方式简单。缺点是......


·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此时离婚肯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若夫妻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遗赠抚养中生病怎么办呢
      遗赠抚养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需要抚养权人生病了,导致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继续抚养,遇到遗赠抚养中生病怎么办,这也是实际中可以遇到的。对于此类问题必须在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清楚,对于没有能......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依法设立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有关于的合同的事情。主合同无效......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