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前提必须是房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也就是所有权是完整的。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肯定现在法律没有把宅基地作为遗产,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或赠与。但是,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公民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子产权不能分割。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二、房屋继承步骤是怎么样的?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现实生活当中,房屋的继承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当然有些性质的房屋是不能够发生继承的,必须是当事人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比如说,农村宅基地上自己所建造的房屋可以继承。
  
  
  
总结: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前提必须是房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也就是所有权是完整的。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担保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担保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发展经济,修建工程需要向当地征地,征地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会给被征地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由于国家各地区经济环境不同,具体的补偿费用由各地区县市制定。......


·一般工伤鉴定8级多少钱?
      受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愿意遇到的事情,但是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事故,很多劳动者都会受伤,这样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损失,对于受害者的打击也是比较惨重的,如果出现身体的残疾更是雪上加......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断?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


·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细则有什么?
      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细则有什么?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4、经济性......


·立遗嘱老人不会写字怎么办
      立遗嘱老人不会写字怎么办立遗嘱老人不会写字可以让他人代书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到公证机构立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