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外地的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1)、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如下:1、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是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对于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是不一致的情况,管辖法院为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对于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法院与公民提起的诉讼案件一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对于在同一诉讼中被告有两个及以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其各个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5、因为合同纠纷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2)、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纠纷案时,一般根据欠款人的所在地进行审理和判决。审理时,如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时,人民法院应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债务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
  
  
  
总结: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保险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保险继承有哪些顺序
      一、保险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一、高速路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高速路车祸有误工费》吗?车祸中,物工费跟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没有关系,所以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车祸也有误工费的赔偿。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


·文书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在有些民事案件中,有些作为证据的重要文件因为字迹不清需要做个司法鉴定,通过专业手段还原文件原貌。那么文书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文书司法鉴定包括哪些?我们就此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下面......


·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都?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


·租借的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


外地的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