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

  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二)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体权的侵害行为,不以对身体的侵害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为必要。
  
  (三)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四)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的妨碍和侵害。
  
  (五)名称权
  
  名称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法人的名称应能反映其营业性质、业务活动及隶属关系。
  
  (六)肖像权
  
  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雕塑、摄影、画像等。肖像反映的是肖像者的真实形象和个性特征,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所以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是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七)名誉权
  
  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名誉权就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有关自己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
  
  (八)隐私权
  
  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九)信用权
  
  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信用权,其他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征信机构也不能侵害这种权利。
  
  一般人格权:人格独立权、人格自由权、人格尊严权。
  
  二、因人格权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提供哪些证据
  
  因人格权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提供下列证据:
  
  1.被告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已在什么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证明材料;
  
  2.被告是否还在继续侵害自己的人格权的证明材料;
  
  3.如果侵害了造成了原告精神损害而治疗和留下后遗症等情况,应提供与人身赔偿案件相同的证据。如医疗诊断书、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单据以及因误工所致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
  
  一般人格权的客体是高度概括的民事主体一般人格利益,是具体人格权之外的、尚未或无法具体化的人格利益,它涵盖了具体人格利益之外民事主体应当享有的所有其他人格利益。此外,具体人格权是在一般人格权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具体人格权顾名思义,是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化。
  
  
总结: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一、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合伙企业解散之诉被告是谁?
      合伙企业解散之诉被告是谁?一、合伙企业解散之诉被告是谁?应当是合伙企业的法人,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


·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
      我们知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的治疗和恢复。在此期间,员工不能客观地按照劳动合同向雇主提供劳动义务。在此期间,他们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也不利于在工作中......


·民法总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对侵权的相关规定有一些了解,但是侵权责任恶分担单单凭我们普通人来......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般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前购房的,此时房屋都是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在结婚之后却可以将配偶的名字一起加在房产证上面,那对于这样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若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分呢?我们一起......


·一、在我国关于财产分割要算支出吗?
      一、在我国关于财产分割要算支出吗?法院分割财产当然是要收取费用的,各地的民事法院都不是无偿性的向民众开放的,如果是因起诉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要看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数......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现如今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为了买一套房子,会想尽各种办法。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结婚以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但是现实有时候比较残酷,婚姻生活不像您想......


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