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一、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
  
  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
  
  2、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3、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只有一个,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责任的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追偿。共同侵权中,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
  
  除以上4个要件之外的都不属于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
  
  
  二、共同侵权行为责任如何承担
  
  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共同承担
  
  发起人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提供担保的,发起人与发行人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或者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不予纠正或者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构成共同侵权,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何起诉共同侵权行为
  
  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有释明义务,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被告必须一并起诉;放弃某一个被告即放弃了相应赔偿份额。
  
  
总结: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一、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农村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可以。但是集体土地因现有法律规定,要在集体范围内流通。即集体土地的流转变现是受到约束的,所以银行会审慎办理该类土地的抵押,不是不可以,但是不欢迎。即便接受......


·根据法律规定复婚多久可以再次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复婚多久可以再次离婚?一、复婚多久可以再次离婚?复婚之后随时都可以再次离婚。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复婚后,如果想离婚的,是随时可以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的案例是非常的多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的案例是非常的多,对于有孩子的离婚案例我们都知道孩子只会跟其中的一方。对于有离婚协议的离婚案例来说应该是可以说是最和平的方式之一。那么如果协议离婚之后后悔了想要......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是怎样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在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的问题可......


·不准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我国规定向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但在一些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提出了结婚登记的,那最终就一定可以办理成功,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一般在一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但是我们可能会发现,在不同的贷款中,需要偿还的本息金额依然存在差别,那么不同类型的中国银......


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