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当前,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而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也不存在说哪一方提出离婚就要吃亏一些的说法。不过,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等方面,可能当事人会协商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少分得一些财产,或者多承担一些夫妻债务。只要类似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是可以的。
  
  一、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些离婚。所以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就要运用法律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财产。
  
  二、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
  
  生活中,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多或少会迎来一定的偏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但是,如果是你先提出离婚,你的态度可能会强一些,对方可能会和你玩起时间战术,迫使你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这个时候就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心态。
  
  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单方提出离婚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因此法律没有规定谁先提出离婚在财产或其他方面吃亏的问题。起诉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任何一方均可提起离婚诉讼,为避免财产损失,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我国当前《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即使一方在婚内有法定过错行为,但实际法律也并未剥夺其提出离婚的权利。
  
  因此,现实中有不少是诉讼离婚是由有过错的一方提起的。而只要是符合《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条件,法院自然也会按照程序受理离婚案件。当然,受理了案件,意味着之后有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可能,但却不是一定的。
  
  
总结: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当前,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而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也不存在说哪一方提出离婚就要吃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按照服务行业计算误工费。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


·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角度研究犯罪行为:(1)把犯罪行为作为犯罪心......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要支付违约金吗?要支付违约金的,因为出租方出现了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此时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如果是合同还能继续履行的,在出租方支付......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定义是什么?通常来说,对于法律拘束程度的不同,行政行为可以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那么,这两种行政行为的定义分别是什么?对两者进行区分有哪......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


·在现如今的社会之中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
      在现如今的社会之中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交通的发展也是进步飞快,越来越发达,在不管在任何的地方都能见到车辆的身影,但是伴随这样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了。在各类交通事故中对于......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