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1、破产清算账务处理变卖财产,偿还债务是清算工作的主要任务。其账务处理程序是:
  
  企业破产资产与债务的清查———接管破产财产并建账(转入清算会计体系,起用清算科目)———预计破产费用———财产的确认和估价———破产债权的确认与计量———破产财产的变卖———破产债务的清偿———结束报告,清算终结。
  
  其中会计账薄的设置、账簿的启用、会计分录的编制和凭证的填制等与财务会计是基本相同的。但由于清算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清算企业在会计账务处理时有自己特定的处理方式。在清算企业原账的基础上,应由清算组负责清查核实资产、账目、债权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再对企业进行清算。当清算业务发生后,要根据有关资料填制会计凭证,据以登记账簿,最后要编制清算会计报表,至此整个账务处理工作才算结束。
  
  2、破产清算账户设置资产类账户,用来反映清算开始日破产企业的各种可变现财产的价值。
  
  该账户的借方核算破产企业现存的及应收回的财产账面价值;贷方核算财产价值结转、财产变现价值及变现损益的结转。具体包括担保财产、抵消财产、应索财产、待变财财产、受托财产、破产财产和破产费用等账户。
  
  负债类账户,用来反映清算开始日破产企业所欠债务情况及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债务情况。该类账户贷方核算破产企业所结欠的各种债务金额;借方核算各项债务的实际清算额和无法偿还债务的结转数额。负债类账户具体应包括担保债务、抵消债务、受托债务(这三者与资产类账户中的担保财产、抵消财产、受托财产对应使用)连带债务、破产待偿债务、债务折让和清算借款等具体账户。
  
  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清算损益情况的账户。设有“变现损益”、“清算损益”账户,分别用来核算企业在破产清算和财产变卖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盈余以及破产清算全过程的财务结果。
  
  3、破产清算会计报表编制该报表类型较多,需在清算不同阶段编制。
  
  开始清算前,在清查企业资产负债的基础上编制宣告破产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债权、债务清单等;清算过程中,还需编制反映破产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有:变现清算报表、债务清偿表、清算费用表、货币资金收支表、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破产财产分配表等。
  
  总的来说,公司破产清算时的清算费用是属于清算损益类科目里的,在做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时,我们除了要了解破产清算会计的基础内容,分清楚明细科目之外,还需要严格遵循破产清算会计的程序,每一步都事关重要,少了一环便会牵连整个清算程序,所以在做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时,不仅要严谨按照相对应的科目写好分录,还要细心地遵循清算会计程序。
  
  
总结: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1、破产清算账务处理变卖财产,偿还债务是清算工作的主要任务。其账务处理程序是:企业破产资产与债务的清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刑法抽象危险犯有哪些罪名?
      刑法抽象危险犯有哪些罪名?抽象危险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补偿标准要每两到三年调整一次,以适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


·订金的比例是多少,订金的比例是怎么算的?
      订金的比例是多少,订金的比例是怎么算的?现实生活中,行为人买房时,往往都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也有一些人他们缴纳的不是定金,而是订金,这虽然一字之差,但效果却完全不同。有人就有疑......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近期我国发布了新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些条例做了最新的解释。而且改动的地方还是很大的。那么在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呢?让我们带着这......


·数罪并罚中附加刑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该规定,仅说明了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时,附加刑和主刑应当罚,不能由主刑吸收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而数个附加刑如......


·很多人在外地工作的时候都会需要租房子
      很多人在外地工作的时候都会需要租房子,租房子的时候是需要跟出租人签订租房合同的,而且一般租房的合同对于租金的支付和租期的确定都有相关的约定,关于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