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吗?
  
  要看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这三种情形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其结果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终止通常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等。即使是其他情形下的终止,也通常是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丧失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而不得不终结。
  
  
总结: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有前科2次能判决缓刑不
      有前科2次能判决缓刑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


·司法鉴定8级及其他鉴定有什么赔偿规定?
      对于司法鉴定8级来说,是属于级别相对较低的伤残等级,是以在判定受害人的赔偿标准时也就有所降低,但是针对不同地区,受害人的不同的情况,所判定的赔偿标准也就有所不同。在鉴定后,当事人也应......


·监护人要给孩子改姓有哪些程序?
      姓名变更,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


·外地雇员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外地雇员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对于外地雇员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并不是必须去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


·非法集资退款范围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筹集资金这件事情通常情况下大公司大企业都会进行,这种筹集资金的方法通常都是合法的,但是有一些非法集资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肯定会涉及到退款问题,那么非法集资退款范围在我......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就是父母没有婚姻关系生的子女,在《婚姻法》中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地位。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解除同居关系,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