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怎么处理?

  一、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法定继承的规定具体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两人立遗嘱应该怎么写
  
  目前夫妻共同遗嘱,大致有三种:
  
  (1)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一个或者几个继承人取得财产;
  
  (2)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指双方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财产,也就是说谁先死,另一方就取得全部财产;
  
  (3)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遗嘱,即一方死后,财产由另一方保管,等到双方都死亡后,他们的共同财产再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三、夫妻共同遗嘱如何撤销
  
  夫妻设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
  
  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非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在现实生活之中,大部分的有经济收入的人都会独立的订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个人遗嘱、共同遗嘱是遗嘱的常见类型,不管是采取哪种方式订立遗嘱,也不管订立遗嘱的种类是怎样的,在订立遗嘱之前,都必须要先确定财产所有人满足订立遗嘱的主体资格。
  
  
总结:一、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怎么处理?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法定继承的规定具体如下:《民法典》(20...#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徐州属于江苏省比较出名的一个地级市,而要是在这个地区犯寻衅滋事罪的话,一般也是根据江苏省关于此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


·办理国税注册资本变更吗?
      办理国税注册资本变更吗?一、办理国税注册资本变更吗?需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记载有注册资本金项目),不办理会产生罚款。到税务机关办理......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如何处罚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骑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


·商标过了续展宽限期还可以补救吗?
      一、商标过了续展宽限期还可以补救吗?不可以补救的。商标续展期限宽展期为6个月,如果6个月宽展期内还未提出续展申请,那么该商标自动归于无效。商标续展超过宽限期是会被注销的,我国《......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怎么处理?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