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借条共同借款人签名有效吗?
伪造借条共同借款人签名有效吗?无效,借条上的相关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具体格式和内容是: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借款期内借款人应向出借人给出相应的利息______元。日期:借款人:二、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根据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对于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对于借条的具体内容和格式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合法有效的条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后期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由另一方以借条作为证据来起诉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总结:伪造借条共同借款人签名有效吗?无效,借条上的相关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戒毒保释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戒毒保释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阴暗面,这些深深的毒害者人们的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安全。毒品这一产业链害人不浅。在毒品的买卖中,吸毒人员是一是这一行业的重......
·抽逃出资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抽逃出资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酒驾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醉驾的性质比较严重,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就构成醉驾,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
·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性是什么
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性是什么所谓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性,既是指法律程序在运行过程中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又是指人们评价和判断某一法律程序是否正当、合理的价值准则。根据价值关系中“目的”与......
伪造借条共同借款人签名有效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