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河南省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敲诈勒索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强迫交易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跟敲诈勒索罪完全是两个不相同的罪名,在敲诈勒索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是非法占有了别人的财物,但强迫交易为了跟对方达到合作的目的,只不过合作应该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强迫别人跟自己合作也是违法行为。
  
  
总结: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敲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工伤伤残有没有抚养费?
      工伤是在工作劳动中最不愿意发生但是却是不可避免的,发生工伤伤残致使自身的身体受到损害,家人经济生活受到压力,因此按照规定,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伤残,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包括伤残补助......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进行流程主持听证会在操作上采取抗辩式来进行,其具体程序大致可分为下列四个阶段:一、听证开始阶段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后,应把握三个要点。1、核实听证参加人的......


·刑事案件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有哪些
      刑事案件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有哪些?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运用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尊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


·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吗?
      一、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吗?取保后法院又批捕会判缓刑,只要满足缓刑的执行条件就有可能。取保候审和被检察院逮捕不是判处缓刑的决定性因素,缓刑需要符合缓刑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


·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是否可以?
      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是否可以?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是可以的,离婚后没有必要进行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


·醉酒驾驶追尾后逃跑逆行会面临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追尾后逃跑逆行会面临什么处罚对于醉驾,如果驾驶的是个人车辆,将被吊销驾照5年,判处半年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驾驶的是营运车辆,将被吊销驾照10年,判处半年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终生......


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