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1、借条没写用途一般来说是合法的,钱款的用途可写可不写,不是借条的必备因素,其实不写的话也不影响借条合法生效。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就具有法律效力。
2、《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1、忌空白过失
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2、忌大、小写不清
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1000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1000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3、忌不写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4、忌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
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
5、忌不认真核对
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6、忌内容表达不清
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7、忌名字不全
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8、忌使用同音同义字
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9、忌印章不规范
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10、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
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借条一般需要由债权人、债务人协商之后拟定,在该借条之中,一般会包含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期间的利率等相关事项,当然这些事项也可以不注明,但是不注明相关事项的隐患是比较大的。
总结: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1、借条没写用途一般来说是合法的,钱款的用途可写可不写,不是借条的必备因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
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一、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我国《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亲属之间借钱用写借条吗?
亲属之间借钱用写借条吗?一、亲属之间借钱用写借条吗?亲属之间借钱用写借条,首先,亲戚朋友之间借钱时,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从善意的角度,都有必要要求或者主动出具借条。其次,关......
·私自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私自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录音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那要是私自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这就让很多人不清楚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员工下班摔伤工伤算吗?
员工下班摔伤工伤算吗?一、员工下班摔伤工伤算吗?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摔伤不属于工伤,但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单位犯罪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单位犯罪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单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辞退员工工资要什么时候发
辞退员工工资要什么时候发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