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不管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工作人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都是一样的,像是法官,在日常生活中从事跟工作无关的一些其他事项而受伤的话,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总结: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分居时间的界定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或更长的时间,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但实践中对分居时间的界定还是比较困难的,到底这个分居是将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


·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劳动产品
      不是的。生产者通过劳抄动生产出的产品,因为它是人类劳动创造的,都算是劳动产品。而假冒伪劣商品用于交换,在后期经过有关法律法规、质量认证体系、售后反馈、使用袭者认可、有无危害等等多方......


·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法律术语。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如何办理?
      企业或者个体户地址变更时常见的原因有可能是原地址拆迁或者原房租到期等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旦经营地址发生了变化,相应的当时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也需要办理变更,比起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规定产假是多少天?
      法律规定产假是多少天?一、产假是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当中并不包括经营权,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有: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