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夫妻离婚怎么付抚养费?
一、 夫妻离婚怎么付抚养费?夫妻离婚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抚养费的支付比例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对抚养权的情况进行认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应当基于抚养方的经济收入水平而定,如果超出个人的承受能力,那么可能导致无法承担。
总结:一、夫妻离婚怎么付抚养费?夫妻离婚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哪些事故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哪些事故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等,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这样的人身损害的情形。根据卫生部......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
·海域使用金与土地使用金的区别是什么
海域使用金与土地使用金的区别是什么一、海域使用金与土地使用金的区别是什么?海域使用金与土地使用金的区别是概念不同海域使用金是指国家以海域所有者身份依法出让海域使用权,而向取得海......
·试用期辞退有没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
试用期辞退有没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
·怎样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只有具备了完全刑......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如何收取?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如何收取?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
一、 夫妻离婚怎么付抚养费?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