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时怎么办?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时怎么办?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在答辩期间提交答辩上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主要见于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民事诉讼法》76条:对于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的,允许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如果被告既没有在答辩期内就管辖权提出异议,又没有导致其未能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当理由。则他按传票上所记明的时间参加诉讼,应当认为是以行为默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二、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1、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法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法院由原告选择的原则处理,采纳原告的意见。2、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1)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3、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任何对案件的管辖权存在异议的,都需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那么即使理由十分充分,法院也是不会受理异议上诉状的,因为任何的民事纠纷案件都是需要限期审理结束的,而超过期限提出案件移交请求,无疑会延长处理案件的时间,这有可能会导致司法资源被浪费。
  
  
  
总结: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时怎么办?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在答辩期间提交答辩上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主要见于第38条:“人民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12315管房子质量投诉吗
      一、12315管房子质量投诉吗?一般情况下不管,业主应首先到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投诉,由他们负责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组织保修。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协调未果,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可以......


·一、 交通事故赔偿人付不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人付不起怎么办?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2、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强......


·法院开庭发现新罪怎么办理?
      法院开庭发现新罪怎么办理?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未作出判决之前,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1、检察院自行提出延期审理,对新案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完毕后,将新案旧案一并起诉......


·诈骗12万初犯怎么判
      诈骗初犯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诈骗金额达到3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诈骗12万属于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国有资产大多都体现在由国家直接管控的国有企业当中,对于确切的市场价值和国有资产的严格的监管主要是来自于资产评估的这种方式的。这可以为国有资产的监......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么样的?
      随着现在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强大,好多的企业也开始在扩大各种规模,让自己的企业变得更加的强大,如果要扩大规模的话,那肯定就要增加资金,那具体要怎么增加呢,要办什么手续呢,那就来了解一下......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时怎么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