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
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
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笔迹鉴定程序规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笔迹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其实,在诉讼活动中如果需要做笔迹鉴定的话,笔迹鉴定机构最好让人民法院指定,如果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机构也具有鉴定资质,笔迹鉴定的结论是依据检材做出的,不管当事人是否认可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总结: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证人证言作假怎么办?
证人证言作假怎么办?1.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有证据证明证人证言有假,首先将该证据排除。如果该证人主观系故意,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进行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工地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职工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就享受到社保待遇,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如果以后遭遇工伤,职工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眼镜受伤算是比较严重的工伤了,需要经过工伤认定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工地......
·一、在试用期被企业辞退吗?
一、在试用期被企业辞退吗?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可以辞职劳动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所以原则上来讲,试用期的员工与转正后的员工不会有什么区别。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违法解......
·坦白跟自首的区别有哪些
坦白跟自首的区别有哪些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
·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
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程序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侵权行为以及其它情况是需要法律服务的。因为我们不懂法律的专业知识,如果又遇到经济困难等情况,很可能会放弃司法救济。其实针对这种现......
·违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
您知道童工的范畴是什么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使用童工的,否则的话就要受到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