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一、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辩状期间提出,具体的理由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而在第一审程序中,有权利提交答辩状的当事人只有被告。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管辖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有要求撤回的,法院应当给予允许。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也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三、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1、不存在再审问题:
  
  (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
  
  (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在裁定前表示接受受诉,视为自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不存在申诉问题。
  
  (3)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后,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2、存在再审问题:
  
  (1)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是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
  
  (2)当下级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且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案件尚未作出判决之前,上级法院如果发现该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即以职权裁定撤销该错误裁定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任何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然后需要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将申请书寄送或者是当面提交给目前审理案件的法院。在申请书之中书写的异议理由必须合理,否则案件一般不会被移交。
  
  
总结: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一、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辩状期间提出,具体的理由如下:《民事诉讼法》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主要问题有哪些?
      组建一个公司是需要很多繁琐的手续的比如公司需要注册、法人代表等。如果是股份制公司的运行还需要定期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那么,公司法重大资产转让主要问题有哪些?法律中的相关解释是怎么说的......


·工伤意外险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


·股权变更后受让方提出撤销
      从表面来看股权转让很简单,但任何事情都不能从表面就妄下结论。股权转让也是如此,转让的风险时时刻刻不存在于交易的过程中,而且这里的风险非常多样,有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但今天......


·分公司签的合同诉讼主体是谁?
      分公司签的合同诉讼主体是谁?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因......


·商标授权书怎么写?
      商标授权书怎么写?商标授权书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


·土地出让金谁承担 谁支付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谁承担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