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居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当事人基本情况是指要写明赠与人、受赠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二)正文
正文即合同的主要条款,赠与合同要写明如下条款:
1、赠与目的
写明为什么赠与,例如奖学金赠与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积极进取,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
2、赠与物品质与数量
赠与合同的标的为赠与物,合同要标明具体赠与物的性质和名称,如房屋、货币、有价证券或专利权等。
合同应具体写明赠与物的数量、品种、品质。赠与物是货币、写明币种和数额;赠与物是实物,要写明该物的性状、数量和品质,如房屋应写明房屋的坐落、规格、面积、是否出租。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此条款要明确规定赠与物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要写明是一次赠与还是定期赠与、履行地的具体名称。
4、附义务赠与及违约责任
附义务赠与合同要写明赠与人对受赠人所提的要求,即受赠人要履行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原则上受赠人没有合同义务,但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附设有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附设义务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赠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在附义务合同中要写明受赠人的违约责任。
赠与人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点:
(1)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
在赠与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迟延履行时,受赠人仅仅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予赠与物,而不能请求赔偿其他损失或迟延的利息;在赠与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不能给付时,受赠人只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价金,而不能请求其他损害的赔偿。赠与人若无故撤销赠与或迟延赠与给受赠人带来损失的,应予赔偿。
(2)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内容仅以赔偿受赠人因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受到的损害为限。
(3)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人原则上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若由于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及赔偿方法。
5、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物尚未给予时,赠与人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赠与人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赠与合同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被撤消的,撤消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财产。
7、争议的解决方式
出现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8、其他约定事项
根据实际情况,增添有关补充条款。
(三)尾部
尾部包括: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双方的地址、电话、电挂、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公证机关签字盖章。
由此可见,赠与合同书面形式分为首部、结尾、正文三部分,而且也要考虑周全,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避免因合同有歧义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双方造成恶劣影响。我们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写赠与合同。
总结: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需要哪种病例?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需要哪种病例?由于我国医疗技术发展的不是很完美,以及相关医疗人士和病人家属的素质还不是很高,就有可能出现较多的医疗纠纷。对此,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这类矛盾就采取了......
·老人有脑血栓能立遗嘱吗?
老人有脑血栓能立遗嘱吗只要是神志清醒就能立遗嘱,神志不清醒就不能立遗嘱了,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环保职责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环保职责有哪些?我国公司法除了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还约定了公司的环保职责。可是,由于相关文件发布途径有限,很多人对环保相关的法律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一、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职......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人可以选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可用于出资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并且经过有偿转让。如果希望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对......
·书证
书证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比如门面租赁合同、前置许可证件及文件批复件、营业执照等......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