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男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性格不合,加之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现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人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协议人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女孩,取名×××,××××年××月出生,离婚后由女方抚养,跟随女方一起生活,男方承担孩子独立生活前的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每月不低于500元,在每月的5号之前支付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遇到孩子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大额支出(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上),双方各承担50%;对于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和意向的合理要求。
  
  在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学习和子女监护方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可随时探望孩子或与孩子保持电话沟通,在孩子的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根据孩子的意愿,在告知另一方后,可以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双方离婚后,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均不得在孩子面前相互诋毁对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
  
  协议人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位于县城英庄的一院房产作价40万元,两辆货车作价6万元,双方离婚后上述房产和车辆归属男方所有,男方另外补偿给女方23万元,在本协议生效的当天该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女方收到该款后给男方出具收据;双方无其它财产分割纠纷;对于共同财产,双方确认没有任何隐瞒、抽逃、转移。如任何一方有隐瞒、抽逃、转移共同财产的,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有转移、抽逃财产的,离婚后不管多久,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抽逃、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或大部分份额,并追究其隐瞒、抽逃、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抽逃、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或少分该财产。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无共同债务;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不知情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签于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照顾双方父母及孩子付出了较多精力,且男方有重大过错行为,双方离婚后,男方一次性给予女方20万的经济补偿,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三天内付清。
  
  五、其它事项:
  
  离婚后,女方由于需要一段时间找居住的地方,男方答应女方暂住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屋内,但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离婚后,双方均不得干扰对方及对方父母、亲友的正常生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义务的,每违约一次应付违约金伍万元(50000.00)给对方;未违约的一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违约方无条件予以接受。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争议的处理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女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一般是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书写,而对于存在经济赔偿的情形同样也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在普通离婚案件中是不会存在此赔偿金额的,因此,在写的时候就要注明清楚金额,以及还有双方违约的责任,这样才能保障各自的权益。
  
  
  
总结: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男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无主物偷盗是否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是我国最常发生的犯罪,对于一般情况的盗窃行为比较容易认定,但是也存在一些难以认定的边缘性案件。例如无主物偷盗、盗窃他人的遗忘物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刑法学理论都有过争论,目前已经......


·出境旅游合同违约金赔付事项
      出境旅游合同违约金赔付事项一、旅游合同当事人的违约损害赔偿事项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


·公司收购需要注意的风险包括什么内容
      公司收购的注意事项: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


·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的时间。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


·职务发明人获得报酬后还可以使用该发明吗?
      职务发明人获得报酬后还可以使用该发明吗?职务发明人获得报酬后也还可以使用该发明,职员虽然在很多情形下都是由于公司设备比较好的情形下,才能很好的完成职务发明的工作,但是其本身的才能是不......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