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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系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联系
  
  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且都要求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两罪在主观方面的共性,最鲜明地体现两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
  
  (二)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1、实施违法行为的方式不同
  
  (1)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2)抢劫罪是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是否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从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法益(犯罪客体)来看,其故意内容与抢劫罪的故意内容是不同的。敲诈勒索罪的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故意的认识因素),可能会故意放任他人被勒索。
  
  3、是否可以当场实施违法行为
  
  抢劫罪是“当场”,而敲诈勒索没有这个要素,抢劫罪强调暴力胁迫与财物转移占有之间的时间联系紧密,敲诈勒索则不强调这一点。
  
  二、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 转化的抢劫罪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量刑上来看,抢劫罪的处罚是比敲诈勒索罪的处罚要重的,故此若是某一个公民同时犯了此两种罪名,法院可能会适用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来确定违法则会受到的最终刑罚。不过在判刑之前,也需要分别确定各罪名应该受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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