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被追究的责任主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的立案标准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条第九款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厅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二、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
  
  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行为是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徇私舞弊表现为为徇私情,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条件等手段,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
  
  犯罪分子在服役期间,若是表现良好,且满足了法定的可以被减刑的条件,那么是可以向监狱提出减刑的条件的。然后监护的管理者会将减刑请求提交给相关司法职员,此类职员在收到减刑请求时,必须要确定满足减刑条件之后,才可以批准该请求,若是违规批准就有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
  
  
总结:一、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如何追究责任?(一)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被追究的责任主要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土地开发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类型
      土地开发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类型我国的土地可以分为城镇土地、农村土地,农用地、商用地等等。将土地因地制宜开发出不同的用途,其实也就是充分利用了土地的价值。而关于土地开发,相信很多人并......


·个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手续是什么?
      一、个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手续是什么?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


·交通肇事逃逸适用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适用缓刑吗?肇事逃逸不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部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会出现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从而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现象。当发生转让股权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个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


·代持股能退吗
      代持股能退。代持股是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代持股东想要解除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


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